主流数字平台真的是用户主动选择的结果吗?
科技
互联网|平台|社会影响
【按】上个月关于百度的讨论引发了很多关注,实际上,百度一文只是新闻实验室长期关注的“科技与社会”领域中的一篇文章。我们此前就发表过不少关于其他科技公司的文章,今后也会持续这一话题的讨论。今天刊登的这篇来稿,就致力于探讨“平台责任”问题,在此与各位分享。也欢迎有兴趣的朋友投稿,邮箱ask@newslab.info
——方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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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璇硕
微信、微博、知乎、淘宝、京东、百度、抖音、滴滴、美团、探探……当我们拿起手机,想要触碰外面的世界时,几乎必然要打开上述app。
这些app可以被统称为平台(platform)。我们的日常生活已逐渐被这些平台包围,难以越过他们直接接触的我们所想之物:不论是信息、服务、还是商品。
平台的搭建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但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矛盾不可忽视:一方面,平台是公司的产品,它需要为公司的盈利负责,优先维护公司的利益;另一方面,当平台的垄断性增强,用户数目增多,平台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一定的公共性。尤其是在承载了大部分用户的日常生活需求之后,平台本身已经可以被视作是一种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那么,持有这些平台的公司是否应该担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在其商业性和公共性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而非仅遵从商业逻辑为自己牟利?
“搜索引擎百度已死”只是这个矛盾的一个切面。问题不在于百度用百家号内容垄断搜索结果,而在于如果它这样做了,在商业逻辑上是否仍然合情合理?是否无人可以干预?虽然百度拥有大量的中文读者,但是读者和内容提供者并无权力参与平台的制度设计。
接下来我会先罗列平台方认为自己无需承担社会责任的辩护理由,并逐个进行分析和辩驳。需要说在前面的是,在这些支持平台以牟利为主的辩护词中,我认为理由1是值得我们进一步考量的,要求平台承担社会责任毫无疑问是一个在道义上占据高点的观点,但是落实到实践当中则是困境重重。理想的结果是平台可以在这两个属性之中主动寻求平衡,即其所获利益中的一部分被用于完善自己的服务水平(注意完善不等于体量的扩张,正如做大不等于做好和做强),而用户有一定机会参与平台本身的机制设计。
辩护理由1:平台为自己牟利无可厚非。因为平台的盈利部分是用来维持平台自身的正常运转。如果过度要求公共性,企业无法在自顾不暇的情况下为大众提供优质服务。
在分析这个观点之前,我们可以先回顾一个案例。2017年前后腾讯曾一度取消iOS系统下微信的赞赏按钮。对于苹果来说,相对于iOS操作系统而言,微信本身也是这平台上面的一个app而已。苹果会从这些赞赏中抽取部分费用,作为对App Store的更新和维护费用。而微信方则坚持认为这部分赞赏费用属于用户之间的互相赠予,而不属于消费。二者争执不下,微信选择移除赞赏按钮。
如果以苹果App Store对原创者的保护力度以及服务的提供程度来衡量,苹果其实有正当理由收取这部分费用,因为相比起其他不收费的应用超市,它的确提供了一个更为良好、健康,有保证的应用购买市场。这也是矛盾另外一个切面,平台牟利的正当性其实建立在其能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上。对公共服务的逃避将导致自身竞争力的削弱。从这个角度讲,即使是为了更好地牟利,平台也应想办法提升自己的服务质量——除非你面临的是一个劣币驱逐良币的环境。
此外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两个平台的争端之中,首先遭到利益损害的是在微信上的自由创作者。赞赏虽然不是一个创作者主要的收入来源,但也属于创作带来的经济好处之一。而在平台与平台之间的利益博弈之中,用户基本上没有任何话语权。这也可以引申出未来我们下一个问题:平台应当被视为一种私人所有物么?用户在其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呢?
辩护理由2:平台并不属于大众,它是某些人的私人财富。如此要求平台承担起公共责任,则是要求对方以私济公,反而不合情理。
这个辩解看似很有道理,但其仍然是站在纯经济学(而且是不太完善的那种)的角度进行思考,没有将平台复杂的特质及其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容纳在内。美国已故的重要知识分子托尼·朱特在《事实改变之后》中反复表达过他的忧虑:经济学的话语和逻辑在这个时代被过于广泛的使用,以至于人们只懂得遵从这一种逻辑方式思考,而不能从更复杂的角度去思考一个问题。在这种语境之下,谈论社会责任感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笑话——因为这不是一家以牟利为主的企业应当思考的问题,哪怕它的产品已经如前文所言发展出巨大的公共性,已经垄断了大多数人的生活选择。
但是,一旦垄断大多数人的生活选择,它就成为避不开的东西。我们可以思考滴滴顺风车乘客遇害事件。如果平台不主动行动,不主动保护乘客安全,那么无人可以弥补这部分责任真空。
此外,虽然平台归属某个人或者公司,一如淘宝属于阿里巴巴,微信属于腾讯……但它们搭载的内容和服务来源却是无数普通个体。换句话来说,平台本身并不生产内容和服务,它只是承载内容和服务。如此我们不可能将上面的内容和服务视为一种私人财富,它是大众的集体创作和劳动。
辩护理由3:平台提供的内容即使低劣,也是用户自主选择和需要的结果。他们提供的就是用户需要的信息。
这种辩护理由换句话说就说,所谓的社会责任感是一种“虚假的需求”,因为没有用户在选择内容时以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做第一考量,他们只是满足自己的基本需求和欲望而已。
魏则西的悲剧是对这个问题最好的回应之一。因为平台自身权力的滥用可以对个体的悲剧造成直接影响。公众真的不希望获得优质信息服务么?还是说在这个环境之中,他们根本没有能力认识到劣质信息对自己带来的伤害,除非是像魏则西事件这样产生了直接严重后果?
这些平台上的芸芸大众在如今有了新的名字,叫做“流量”。对于平台来说,这些如同海一样的,失去了自主意识的群体群聚在一起,走到哪里,就会为哪个平台带来财富。流量就是货币化的人的欲望,平台的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去贴近这些欲望。而贴近欲望的同义词,叫做操控。
掌握你的作息规律,掌握你的日常话语,将自己做的尽可能拟人化、贴心化,但最终希望的是你能够实现购买行为。最重要的是,用户作为平台的主要构成,大多数人在其中没有任何经济价值的收入,而对平台来说,用户却又偏偏是构成这个平台核心的经济价值。在彻底失去制约的情况下,即用户本身无法参与到平台内部的构建中,而又没有一股第三方力量在其中做出有力调停时。就会出现搜索结果全是“百家号“这样的低价值内容。因为不对等,用户无法对此提出异议。因为长久的依赖和垄断,用户被剥夺了其他选择。因为习惯,用户本身再也无法识别正常而健康的信息。
流量并非生来就存在,流量经济的深层事实是:越来越多人在平台面前,只拥有少数的选择空间。所以他们只能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外一个地方,按照规定的路线前进。这已经是我们身处的一个困境:没有选择。在百度的陨落之前,电商早就在自己的搜索栏开放的关键字竞价。如果你花钱买断一个词语,那么所有凭借这个词语进入到平台的人,优先看到的都是你的产品。你选择了词语,然而有人规定了词语的路径。事实上在满足了基本功能之后,平台几乎难以再为了用户创新什么。因为人的需求并不需要这样反复的创新来满足,反复创新满足的可能是用户之外的需求——牟利的需求,流量的需求,以新鲜感稳固用户的需求。
不要总想着最简单、舒适的选择。如果平台还有接下来的时代,那应该是一个“流量”覆灭的时代。“流量”二字如同“收割”一样,将用户本身视为漫无目的的潮水和不具备自主能动性的消费者。其背后是对用户的轻蔑,对自身资本的傲慢,和对创造力价值的贬值。在这种高质量内容无法得到滋养情况下,每个人深陷恶性循环之中。内容的整体溃烂也终将导致平台的覆灭。
在享受了平台的便利,又被平台囚禁之后,用户应当逐渐清醒过来,明白自己的行为可以对平台进行反作用,明白个体的选择虽然微不足道,但自发的集体实践同样可以对平台进行制约和监督。给自己的每一次使用赋权,参与到平台的设计和构建之中去。当然,眼下看来这一天还遥遥无期,因资本仍然展现出它固有的傲慢,而第三方力量即使想要对平台进行制约,立法进度也难以追赶上平台本身的发展速度。社会责任的真空已经筑成,我们很难指望平台或者第三方立刻采取有效行动去制止这一切,我们只能以零散个体的合力去为真正的好内容赋值。
写在最后
前段时间人们对咪蒙团队“非虚构写作”产生的愤怒已经表明了一部分用户的态度,事实上人们并不是愤怒于她以次充好,而是偏偏在这个时代越是以次充好的平台越具有广泛的读者和公共属性,而高质量的信息却渐渐成为一种小众的信息来源,在这个时代遭遇了无限的贬值。《知音》也曾红极一时,但并未招致厌恶,因为当时它并非以公共媒体的属性出现,人们对它的定位就是消遣,而非主流。然而如今,我们的主流似乎就是消遣。
任何具体的界面设计、算法推荐背后有人的身影,机器不能直接操纵我们,永远都是人借着机器操控人。当今天你的App有更新了一个新设计,不要忙着去适应它,而是问自己,它希望我做什么?也许一个疑问就能使你脱离潮水,使你免于在无数平台中漂移的苦楚,把属于自己时间、精力、创造力,警醒而惊险地夺回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充分享受平台带来的便利,而不是成为它的奴隶。届时平台才好说自己创造的是全然的生活的美好,而非是一种“美丽新世界”的隐忧。